实验室适用范围
1. 一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健康成年人已知无致病作用的微生物,如用于教学的普通微生物实验室等。
2. 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对人或环境具有中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
3. 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
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通常已有预防传染的疫苗。
艾滋病病毒的研究(血清学实验除外)应在三级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中进行。